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以北京市为例,2024年北京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404元。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累加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
特别说明:大病保险起付线不是基本医保门诊和住院的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版权所有©bet365亚洲官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bet365亚洲官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353766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