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转业军官,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转业军官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转业军官,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国家鼓励转业军官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西藏或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转业军官,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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