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五场)
——《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专场实录
(2024年12月30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茹英英: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回来,继续参加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五个专场——《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专场。
2021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提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场发布会我们聚焦《规定》,对《规定》进行政策解读。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先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处长吴坤锦先生,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洪滨先生,海南省商务厅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处长李春林先生,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吴卫民先生,海口海关法综处处长郝纯彦先生。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先生做主发布,为大家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情况。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宣传!近期,省人大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下面,我就《若干规定》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
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稳步推进,贸易自由便利、人员出入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效显著。新的制度在为进出口贸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进境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牢牢守住风险防控底线,主动应对、积极防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临的进境环境安全风险,依法制定《若干规定》,既是落实自贸港法和总体方案有关规定要求具体体现,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防控风险、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平稳安全有序的重要举措。
二、《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
《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关于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的立法,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共二十三条,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进境环境安全监管要求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了环境安全准入管理的适用范围和相关部门职责。一是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准入管理。二是明确部门职责。生态环境、商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对进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准入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对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境口岸审批,负责进境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对进境的货物、物品进行的环境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对非法进口固废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双无固废”的处置工作机制。二是对危险废物、再制造产品、进境人员携带物及放射性物品等特殊物品的准入管理规定。同时对中转货物的贮存场地明确应符合环境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易腐烂变质类农产品管理,避免环境污染。
(三)明确了进境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监管。一是进境运输工具应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该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人员的情况,并明确了载运货物的标准。二是对进境船舶的结构、配备的防污等设备和器材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船舶排放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压载水、沉积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明确相关要求。四是对载运货物进境的航空器发动机排出物提出具体要求。
(四)明确了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三种新业态涉及的环境安全监管要求。一是明确了三种新业态企业名单的确定程序并制订监督管理方案。二是强调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应制定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三是对企业用于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的进境货物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对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明确了环境污染防治要求。五是对三种不同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区分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五)明确了能力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从推动自贸港建设的角度出发,强调加强检验、检测、检疫机构建设,提升检测、检验检疫能力和效率,促进通关便利。二是为维护环境安全,强调强化应急保障,提升进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茹英英:
非常感谢邸伟杰先生的详实介绍,让我们对《规定》的相关情况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凤凰网记者:
作为全国首部关于自由贸易港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而出台的法规,《若干规定》在立法方面有哪些特色?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处长吴坤锦: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若干规定》是关于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的立法,这方面没有先例可循,在立法过程中,我们遵循海南自贸港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原则性要求,结合自贸港建设实际面对的进境环境安全监管挑战,在法条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应对进境环境安全潜在风险。《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的立法形式,在对进境环境安全准入风险点进行研究判断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进境环境安全风险较高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比如,考虑到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实施对进出口货物不设存储期限、货物存放地点可以自由选择的贸易自由便利政策,针对中转货物贮存管理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规定中转货物的贮存场地应符合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易腐烂变质类农产品贮存的日常巡查管理等监管措施,防范产生环境污染。
其次,坚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一是明确各部门在准入监管过程中的职能分工,对固废处置和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生态、公安和海关、海警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强化对固废非法入境的管控,确保全面禁止固废入境。三是建立了“无主”固废移交和处置机制,稳妥做好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废处置工作。
再次,坚持立法创新,弥补保税新业态生态环保监管空白。海南自贸港作为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在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方面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但发展保税新业态进境的货物“废”与“旧”的边界较为模糊,存在“以废充旧”非法进口固废等环境安全风险。《若干规定》为了促进新业态健康平稳发展,实现有关政策试点过程可溯、风险可控,首次在地方立法中对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企业的准入管理程序、环境安全监管要求以及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对国务院赋予海南自贸港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暂时进境修理试点政策,作出暂时进境修理货物的监管参照保税维修政策进行的规定,体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要求。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主要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过程中哪些环境安全风险进行防控。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洪滨: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若干规定》主要针对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口岸进境的各类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再制造业务等新业态带来环境风险进行防控。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货物、物品入境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货物、物品通过不同形式入境,可能存在以伪报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并且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货物、物品的情形。
二是入境运输工具本身及其携带物的环境污染风险。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压载水等均可能随船舶、民用航空器等进境运输工具传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存在环境污染风险,运输工具本身使用的燃油、尾气排放等也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三是新业态可能带来固体废物非法入境的风险。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和保税再制造业务等新业态的货物本身以及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下脚料、旧件、坏件等,可能带来“以废充旧”,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的风险。
因此,《若干规定》围绕上述三个风险点,综合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提出了针对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环境安全准入相关的条款。除此之外,《若干规定》将海南自贸港建设面临的个性问题,包括中转货物贮存场地问题,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等新业态进行了专门规定,以弥补现有法律法规在这些管理方面的模糊或不明确地带,在对上述风险点的防控的同时,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回答完毕,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第九条 禁止携带、运输、寄递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物品进境”,请问“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物品”有哪些?
海口海关法综处处长郝纯彦: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总署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于1993年进行了修订并以第43号海关总署令重新发布,又于2013年以第46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公告解释,最终形成了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体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运输、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是对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细化,并明确:海关有权对进境人员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携带、运输、寄递进境的物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谢谢。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若干规定》作为一部法律法规,其中没有具体的处罚内容,请问这个方面是怎么考虑的?谢谢。
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吴卫民: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对于进境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根据立法法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的要求,不再作重复规定。《若干规定》作了援引性规定,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谢谢。
海南特区报记者:
《若干规定》中提到保税维修、暂时进境修理、再制造产品进口,这些新业态在海南发展前景如何?
海南省商务厅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处长李春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海南保税维修业务始于2021年,三年多的时间里,保税维修业务迅速扩大。据海口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海南保税维修货值达25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倍。从行业上看,海南以航空业保税维修为主,拥有大新华飞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海航斯提斯喷涂服务有限公司等维修企业。
关于再制造产品进口和暂时进境修理,这两项都是202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中的试点措施。截至目前,两项试点均已落地实施,带动了海南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暂时进境修理是《若干措施》给予海南的独有措施之一,暂时进境修理就是保税维修的升级版,维修后的货物不仅可以像保税维修货物一样复运出境,也可以根据需要内销至国内市场,这在全国来讲是一种新模式,有利于维修企业丰富业务场景,开展灵活经营。今年5月,大新华飞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在新业务模式下开展了首单测试。12月3日,4辆由海口平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修的日本丰田叉车在海口综保区内完成维修检测,并按要求缴税后出区销售到国内,标志着“内销”首单落地。
另一项试点措施再制造产品进口也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6月,商务部批复同意省商务厅报送的试点方案和包含9项商品的试点产品目录。9月,首家试点企业完成备案。12月11日,中车国际车辆产业(海南)有限公司自马来西亚引进的2台再制造车用变速箱顺利办结进口手续,标志着海南再制造产品进口首单落地,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进口再制造变速箱。
上述新业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中得到体现,充分显示出海南自贸港始终高度重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前列。后续,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内相关单位,继续做好相关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和服务,不断丰富业务场景,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自贸港政策红利。
回答完毕,谢谢。
茹英英:
谢谢李春林先生的详实解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记者朋友们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发布会结束后,请与我们省新闻办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推送的本场发布会图文实录等相关信息。
希望记者朋友们持续关心关注我省环境安全风险和保税维修、保税检测和保税再制造等新业态的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6位发布人的详实发布和解答,也谢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