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住宅、厂房、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是否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问题,应从是否界定为新建房屋的开发投资为基础加以区分。若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且开发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则纳入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范畴;若仅仅是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其投入金额不计入房地产开发投资,但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标准的,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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