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虽然用电户是由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但各供电线路之间无电气连接、独立供电的,不应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二是明确所属电网企业资产的公共环网供电设备不属于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范畴,因此不属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范围;三是明确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政府相关文件明确减免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用户,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四是明确110千伏及以上自建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线路的用户,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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